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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沈阳市房地产经纪协会标志(logo)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沈阳市房地产经纪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沈阳市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机构和从业人员自愿发起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以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政府为宗旨,以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强化行业自律、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服务为己任。为充分展现行业崭新风貌,凸显协会特色,现面向广大会员公开征集协会标志(LOGO),请各会员单位在员工中做好组织发动工作,诚挚欢迎广大会员踊跃参与。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 2021 年 6 月 5 日始,至 2021 年 7 月 15 日止。
二、报送作品设计要求
1. 体现行业特征和协会特点。
2. 美观大方、个性鲜明、寓意深刻、识别性强、便于记忆、推广。
3. 重创意,轻技巧,不拘泥于表现格式,作品入选后如需进一步修改完善,由协会负责。
4. 作品需附有创作思路和设计说明,解释 LOGO 创作理念及内
涵。
三、设计注意事项
1. 作品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不得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2. 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
3. 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
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作品若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后果。
4. 作品提交后即视创作者自动接受本次征集的所有规定。作品一经递交,即为协会委托创作作品,著作权即归协会所有。协会拥有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转播、改编权等所有著作权。创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 创作者递交作品后即表示同意以上条款,并接受关于知识产权的声明。
5. 应征作品应另附 500 字以内的设计理念及创意说明。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6. 作者在向协会提交作品时即视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标志
(LOGO)征集相关规定。
四、方案评选及奖励
评选办法:由协会组成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三名入围,在三名入围方案中选定协会标志(LOGO)。
奖励方式:最佳作品奖一名,奖励 2000 元;入围奖两名,每
名奖励 500 元。(注:最佳作品修改到协会满意为止,创作者获得的奖金税费自理)
五、提交应征作品的方式
1.本次活动只接受电子邮件提交。应征作品提交到电子邮箱:jjxh22973390@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协会 logo 设计-姓名- 单位—联系电话”字样)。
2.咨询电话:024-22973390。
六、申明
1. 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
2. 若有内容相同者,以电子邮件首先到达者为准。
3. 本次活动不收费,所投稿件不予退还。
4.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协会所有。
2021 年 6 月 4 日